2012/02/08 00:17:00
壽山虐殺所想採用新虐殺法「活活餓死流浪狗」計畫去虐殺浪浪,那麼飼料錢去哪裡?叫傳媒幫我們找答案!一定要踢爆他們的虐殺陰謀!阻止他們「無聲色,無成本」的虐殺陰謀!
請大家向大小媒體揭露!讓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他們這種不能見光,而且是遺反動保法第30條,且知法犯法!是正合傳媒胃口....要現在馬上阻止,不能讓其他收容所仿效,否則不碪設想!!
REF: 動保法第三十條 (罰則 )
有下列情事之一,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:
四、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,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,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,經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。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,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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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2/02 23:46:00
因為弟弟是流浪狗..當他有主人時就是我抱那天起.但卻因為牠患有"分離焦慮症"導致我無法在養牠
我很感謝我的朋友,在我真的要做後悔的事時告訴了我要幫我接手養牠..
一方面他愛狗另一方面他沒看過我哭成這樣..這樣讓我覺得弟弟始終還在我身邊.
雖然不住我這了但我只要一有控就會跑去他店裡陪牠跟牠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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